具体情况须根据事实来判断。
若房东在知晓租户从事违法活动时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那么日后倘若发生相应问题,则必须为其行为负责。
反之,假如房东在此之前并不知情,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出租方而言,当明确得知承租者意图将所租赁之房产用于掩盖赃物、提供色情或赌场服务等非法活动,却仍选择保持沉默并纵容其违法行为,那么他将会面临受到治安拘留等相关行政惩处。
倘若情节严重至构成刑事犯罪,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