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重置费用,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这部分补偿费用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便,这部分补偿费用会依据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进行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这部分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进行确定。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表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当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他们需要向被征收人提供以下补偿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