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即使未持有正式结婚证书但存在实际婚姻状况的情况下,仍可首先尝试进行结婚证书的补办工作,然后再行启动离婚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
若为非法同居或者事实婚姻的情况,则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无条件地提出登记离婚请求。
因此,对于那些未能提供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文件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构将不予受理其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