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造假罪,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考虑给予其缓期执行的处罚:
首先,该罪行应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犯罪分子需表现出深刻的忏悔之意以及改过自新之决心,司法机构判断若暂时不对其施以刑罚,其亦不会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
最后,罪犯不得属于累犯,且不能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
对于这些被宣布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将依照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出现任何违反刑法规定的情况,那么当缓刑考验期满时,原判决的刑罚便无需执行,并且应当向公众公开宣告这一决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