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抚养问题,通常可通过协定解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转至法庭进行审理。
一般来说,此类争议的解决首先应由当事人之间自主商议。
若通过自主协商仍不能达到解决的效果,那么就有必要诉诸于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便法院能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方式做出裁决。
关于抚养费的范围,主要涵盖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以及医疗费用等方面。
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并确定金额,如若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支付方的经济能力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最终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