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如果孩子的父亲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孩子的母亲有权首先与对方进行积极的沟通与探讨,尝试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
如若双方经过充分且有效的商议依然无法就抚养费用的支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作为未成年人或尚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可自主选择以司法途径寻求帮助和支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父母离异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则有义务承担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