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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批宅基地后老宅基如何办

农村新批宅基地后老宅基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15 14:50:17 已帮助16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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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批宅基地后老宅基如何办
在广大农村地区,五保户宅基地权益并未赋予给任何个体享有继承权,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
当此类人群在世时,他们所拥有的宅基地仍然归属于集体所有,而在身故后以及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这些土地将会依照规定程序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合法收回归集。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当事人生前已获有效抚养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和地方政府机构通常不会将其划入五保户的范畴之内。
顾名思义,五保户群体大多为孤苦无依、生活自理能力较低的老年人。
在此类人群的生命历程中,其所需要花费的各项费用均由国家承担,因此在他们离世之后,其所遗留的宅基地亦应依法交由集体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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