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满之际,倘若所承包的土地期限并未超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土地承包年限范畴,那么便可以继续进行续签;
若已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承包年限极限,则不得再行续签。
关于土地承包期限的具体规定如下:
耕地的承包期设定为三十年;
草原类的土地,其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不等;
而森林用地的承包期则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浮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