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签署离婚协议的行为尚不足以产生婚姻解除之法律效力,两人如欲合法解除婚姻关系,仍需携手共赴登记机关履行离婚登记手续后方能实现。
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即当夫妇均同意离婚时,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至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