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考虑
保证书、道歉书等形式的书面证明,这些都是在
婚外情曝光后,某方因情绪紧张而急忙作出的深刻反省与承诺。
其次,是指双方往来的通信文件,如信件、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文章、日记以及QQ聊天记录等。
最后,就是关于捉奸在床的具体
证据,此类证据的收集相对较为困难,但仍可通过拍照或录像的方式获取,不过必须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