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手续之后,对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可能会有变更或撤销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方有权提出撤销申请并诉诸于司法程序来寻求重新分配财产的解决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撤销申请必须在离婚生效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提交。
此外,如果在法院经过全面审查之后,未能发现财产分割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或胁迫行为,那么申诉人的请求将被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