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必然伴随着法庭审判环节。
若在公安机关主导的案件调查过程中,满足取保候审各项规定要求者,当事人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书面申请以求通过批准取得保释候审的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基本条件包括: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与之相关联的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场合;
2.犯罪嫌疑人涉及刑事责任,且届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情况;
3.原本已设定拘留期,但案件尚未得以结案,需进行取保候审以待进一步审理的情形等多个方面。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