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作为独生子女,我们应当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必须无条件地承担此种义务,而是当老年父母在生活上确实存在着实际需求,同时其子女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时间精力来承担起这份责任时,才有必要去积极履行这一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成年子女对于父母负有赡养、扶持以及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物资上都应给予充分的支持。
对于那些年迈体弱或患有疾病等无法独立生活的人群,他们的子女同样负有扶养的义务,如果有人故意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