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主在将车辆出借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则需为所引发之交通意外负有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车主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驱使他人驾驶其车辆,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赔偿责任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承担,如仍有不足部分,则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之人负责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