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必备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主观心态:
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应被视为故意为之;
2.犯罪主体:
其一般性主体范畴为犯罪实施者;
3.犯罪客体:
此罪行的侵害对象是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
4.犯罪客观方面:
其表现形式即公然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通过非法途径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倒卖,且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