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无论逾期多少时日,均可提起诉讼,并无明确的时间期限加以限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将无法保证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依据我国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遵照该特别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其对应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地,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也应按照该特别规定执行。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亦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