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允许被继承的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民所拥有的人身权利无法通过继承得到;
其次,公民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获取的财产也不在可继承范围之内;
再次,即便是国有资源的使用权限,也并不被纳入到遗产继承的范畴中去;
最后,公民在生前所取得的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同样无法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遗产仅限于自然人在死亡之时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而那些依据法律规定或因其自身特性而不得被继承的遗产,则不得予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