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买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其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谋取利益的意图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具体包括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使用权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超过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超过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超过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由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最新立案标准,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超过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超过十亩以上的,或者是其他土地超过二十亩以上的;
2.违法所得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由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