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假设其中一方并未表达出离婚的意愿,同时还需要他人照料其日常生活,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判决准予离婚的几率相对较小。
然而,若瘫痪一方明确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安排好其他监护人负责其日常起居,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便可能会批准离婚申请。
倘若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院也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以下列举了几种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