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若未能如期行凶,我们则称之为故意伤害未遂。
具体而言,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明明有实际的故意伤人举动,却由于各种无法预料到的外部因素而最终未能成功。
虽然没有实际发生对他人身体的损害,但其造成的法益侵犯性以及给他人带来的精神与肉体上的痛苦显然是存在的,因此,此类行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考虑到未遂犯相较于既遂犯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方面有所降低,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