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不幸发生时,关于赔偿事宜,其具体标准可概括为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收款凭证为准;
其次是误工损失,需要考虑到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情况来进行确认;
再者是交通费用,根据受害者及相关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计算;
此外,还有其它各种相关费用的计算方式也会各具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