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专家们,我想就醉驾问题请教您们一下,不起诉的案件结束程序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呢?以下是一个简要明了的流程图:
首先,人民检察院会送出不起诉决定书给当事人告知这一决定;
其次,在查封、扣押等措施已经解除后,才能够完成;
紧接着,将案卷材料移送到主管机关,然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严格规定,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要素,或者存在法规第十六条所列出的情况之一者,就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那些犯罪性质相对较为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并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能够豁免刑罚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特别提起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时,必须同时对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和冻结的物品予以解冻、解除质押状态。
另外,如果被不起诉者需要接受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甚至需没收他们的违法所得,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明确的检察建议,将案件转交给相关主管机关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有关的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处理结果之后立即将相关信息反馈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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