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债务人拖欠债务且未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扣押车辆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非法活动。
因为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的财产权益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都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任何人或组织均无权力进行任何形式的侵害。
因此,针对他人拖欠贷款且长期不予理睬的问题,我们应当有意识地收集并保持真实可靠的证据资料,比如借款合同、欠款凭证等等。
在经过多次催促仍未能成功追回欠款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合法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