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情况下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是无法判断当事人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推定逃逸方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若能认定逃逸方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或是驾驶失误等过错行为,而对方则无任何过失,那么逃逸方仍应负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最后,若对方也有责任过错,此时应在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的基础上,适度减轻逃逸方的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