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安装假牌照的违法行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首先,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照者将面临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惩罚,同时还需缴纳金额为1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有权暂时扣押车辆进行调查;
其次,如若当事人制造或变造机动车牌照,其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即在拘留十日至十五日的基础上,另行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最后,对于故意买卖伪造、变造机动车牌照的行为,当事人将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且有可能被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此外,对于驾驶员而言,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的驾驶证分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