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摩托车与轿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有责任且必须填写涵盖诸如交通事故具体发作时间及地点、涉事人员姓名及其驾驶证号码、有效的通讯方式、机动车车牌号码以及相应的强制交通保险凭证编号等重要信息的协议书或详细的书面记录。
此外,他们还需共同签署并立即离开事发现场,开始就相关损害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进行深入的磋商与谈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