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确保打印出的遗嘱具备有效性,需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立嘱者必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其次,遗嘱的具体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第三,遗嘱应体现立嘱者真实的意愿表达;
第四,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必须属于合法的个人所有,并且立嘱者对该财产拥有充分的处分权利;
最后,遗嘱的每一页都需要有立嘱者和见证人的亲笔签名,同时还需注明签署日期(包括年份、月份及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