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法定监护人,您有权优先与受害方展开沟通协商以解决赔偿事宜。
这是因为,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害,其相应的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但是,如果在沟通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您也无需担心,只需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资料并提交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进一步的调解和协商即可。
具体而言,若监护人能够充分履行其监护职责,则可适当减轻其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而对于具备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从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如若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剩余部分则应由监护人负责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