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要申请强制迁移户口,请前往警方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离婚当事人只需携带原本的户口簿以及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便可以前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分离或者迁转手续。
在此过程中,当地公安派出所将会依照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依据相应的户口管理法规进行操作。
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自愿交出原有的户口簿,经过公安派出所多次协调劝说仍然无果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将有权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来为其办理户口分离或者迁转手续,同时在户口登记簿上详细记录户口分离的具体时间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