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前提下,实际上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问题。
然而,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而言,在未成年被抚养者年满十八周岁成人之前,他们均需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特殊情形可视为例外:
首先,若已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的话,那么他们的父母可以不再提供抚养费了;
其次,如果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然需要父母的抚养,而他们的父母也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那么他们仍应该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