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确认房产确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则此等情况下,配偶一方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夫妻共有之财产。
在此类案件中,赠与涉及夫妻共有财产之房屋,被视为夫妻间的重要事务,除非存在第三方因善意而获得该财产的情形外,此类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及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4)遗产或遗赠所得财产,但本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上述共同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