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驾照之后,如能得到持有相同或涵盖其准驾车型且拥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者的陪伴,便可立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反之,若选择单独上高速,那么必须等待一年时间,即度过实习期后方可进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首次取得汽车类别或摩托车类别准驾车型的驾驶员,其在12个月的实习期间内驾驶机动车辆时,需要在机动车尾部粘贴或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如发现任何机动车驾驶员违反规定,私自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驾驶者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