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不慎遗失了驾驶执照,大可不必惊慌失措,您完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补领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在驾驶证遗失的情况下,并不需要采取挂失措施,只需您立即前往车管所提出申请并予以补办便可。
然而,在展开补办程序之前,您需要亲自填写一份详尽的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对于驾驶证和行驶证同时遗失的驾驶人员来说,他们应该向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提交补发申请,而非选择异地补办。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