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并非可直接用以偿还其他信用卡账单之用,若需用其款项来清偿另一张卡项,则必须先将信用卡内的现金转账至借记卡中,待资金成功转入借记卡后,用户方可利用该笔资金来偿还另一张信用卡的账单。
信用卡作为一种专为非现金交易而设计的简便信贷服务工具,通常具备如下诸多优势:
首先,它能够有效地减少现金货币的使用频率;
其次,它能够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使得购物消费更为顺畅,同时也提升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感;
再者,它能够简化收款流程,节省大量社会劳动力资源;
最后,它还能够推动商品销售,激发社会大众的消费需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的持有人应严格遵守还款期限,如有逾期未还情况发生,则需按照相关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能会面临债权人提出的诉讼,甚至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