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因信用卡欠款两万元而面临诉讼,收到法院传来的正式传票后,务必尽快偿清款项以请求银行撤回讼状。
否则,倘若未能及时还款,银行将有权利判定您恶意透支,从而将此行为视为刑事犯罪进行惩罚。
关于恶意透支,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信用卡的合法使用者在主观意图上有侵占银行财产的故意,并实际实施了恶意透支等行为,对发卡银行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在银行催缴后仍旧拒绝支付并且数额较大或者持续时间较长,已经达到了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标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