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家暴行为提起的离婚诉讼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上诉人应当首先撰写离婚诉讼申请书;
其次,必须筹备关于家暴行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备后续使用;
接下来,带着已经预备妥当的两份离婚诉讼申请书以及相关证物的原始文档及其复制品前往被告的户籍地址所在地或者双方共同居住满一年以上之地址所属的司法机关申请离婚诉讼立案;
抵达立案厅之后,请向工作人员提交相应的资料并缴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
法院收到上诉人的申请后,将会对其进行审核,若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否则将拒绝接受;
法院受理后,将在法定期限内将离婚诉讼申请书副本、相关证据以及其他必要材料送达给被告方;
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传票;
离婚调解作为法律规定的必经环节,如果被告方同意离婚,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话,将发放民事调解书;
如若调解失败或者被告方不同意离婚,则将进入下一个环节——开庭审理;
在开庭过程中,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出席,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作出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裁决;
最后,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也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通常来说,对于首次提出离婚诉讼且被告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法院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