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个人擅自购买硝酸钾的行为是非法的。
因为硝酸钾具有强烈的氧化性,与有机物接触会引发燃烧乃至爆炸等严重后果,被归类为易制爆的危险化学制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严格遵守了安全生产、安全使用以及经营许可制度的企业,在购买剧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件。
而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来说,则需要凭借其生产许可证来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然而,除此之外的其他单位若要购买剧毒化学品,就必须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至于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也需提交本单位开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是不允许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