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的房产,仍有可能获得新的贷款支持,然而这取决于众多因素,比如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财产状况,债务负担,以及抵押贷款所涉及的房产本身的市场价值等等。
如果申请人拥有较好的信用历史和稳定的偿债能力,那么他便有机会使用该抵押贷款所得房产展开第二轮的抵押贷款。
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可以寻求债务所在银行的帮助,也可以选择联系其他可靠的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服务。
然而,实际贷款情况会受到各家银行及贷款机构政策的影响,因此具体的贷款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