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租赁合同中关于免责条款的相关规定:
明确约定的免责事项。
租赁双方可在签订租赁协议之际,共同协商并明确双方各自所能享有的免责事项及其相应的责任界限。
合法界定的免责事项。
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是在租赁合同中已预先约定的免责事项导致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且其中一方已经尽到及时通知对方的法定义务时,该方将被视为享有免责权利。
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对另一方的违约行为产生了误解,然而另一方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职责的情况下,也将被视为享有免责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