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之后,依然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通知义务,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告知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事项;
其次是协助义务,即在合同终止之后,当事人其中一方应积极配合另一方完成善后处理工作;
最后是保密义务,即在合同终止之后,当事人不得泄露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的任何机密信息。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