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其量刑幅度通常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行为人纠集多人持续屡次实施此类犯罪行径,并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量刑将会提高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附加罚金的惩罚。
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则可依法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在此过程中,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