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其父母将不再拥有对他们的监护权。
具体来说,法律赋予了父母作为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当孩子达到成年年龄,也就是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年满十六周岁并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情况下,父母就不再被视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对孩子的监护权也会依法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