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婚姻关系解除之时,配偶双方应就其共有的财产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着照顾子女、尊重女性及保护无过错一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