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果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且此类问题已经足以导致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发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而对于那些后果特别严重的案例,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