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的汽车如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且出租者对于此类损害的产生并没有任何过失行为的话,出租者将无需对损害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倘若出租者对此类损害的产生确实负有过失责任的话,那么他们将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当机动车所有权和实际使用人为不同主体时(例如租赁、借用等情况),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被视为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将由各自所属的保险公司按照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额度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