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决定向法院提出申诉,首先需要递交正式的申诉书,同时支付受理费用,此费用标准为:
金额低于人民币10000元时,需缴纳50元的费用。
此外,您还需提供债务人的详细住址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只有在满足上述要求之后,法院方能正式受理您的申诉。
然而,在此之前,请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
当法院正式受理您的申诉后,将会通过公告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前来应诉。
如果公告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出庭应诉,那么法院将对债务人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也可依法采取拍卖债务人的资产或者财产来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