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营业执照及未取得营业执照门店的房产在面临拆迁时,其补偿政策应是平等的。
关于此点,拆迁补偿以及究竟是依据何种方式进行计算与分配的问题实则与该物业是否已获颁发营业执照毫无关联性可言。
当涉及到房屋征收事宜时,政府相关部门应责无旁贷地对于待征收房屋所处权属地位、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关键信息进行详尽的调查与登记工作,而作为被征收方,也应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最终的调查结果亦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所有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