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即和房屋重置费用相关的款项),全权用于对那些遭到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
2.周转补偿费用则是通过划分临时居住的条件档次,然后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都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一部分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不再要求拆迁单位为其提供安置住房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