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格式的贷款凭据
敬呈:
XXX(出借人名称)
鉴于借款人XXX向贵方提出借款需求,金额为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并承诺将于2010年12月X日执行。
具体交付方式可选择使用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现,为明确起见,特此说明。
借款人自2011年1月份起须按期偿付借款本金4,000元/月,预计在2012年12月30日前还清全部所借款项及其孳生的利息。
双方对利息支付方式ih以协商决定,若逾期则应参照相关法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敬请注意并认可以下事项:
一、本借据仅具备法律效力而非任何形式上的投资证明;
二、借款人需按照书面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三、若未明确约定利息计算及支付方式,将被视为无息借贷;
四、如双方因本协议引发纠纷,可友好协商解决也可根据法律途径维护各自权益。
在此我们谨以尊重和信任签署于此,
出借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