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确说明,导致一份合同成功成立的必要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行为人须具备与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匹配的行为能力,这是指作为合同关系的主题,依法可以独立签署合同且独立背负起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其次,意思表示必须充分真实,具体而言便是行为人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创造、改变或者结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图,在此过程中,如果意思表示不够真诚,我们便不能仅仅依据其表露在外的意思来判定,而是需要深入研究其内在的真实想法;
最后,一个严谨的合同必须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范以及社会的公共秩序与道德规范,这样的合同才能产生真正的法律效力。
一个明显违法的合同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障,自然也就无法产生当事人期盼的法律效益了。
同样重要的是,合同内容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